一般纳税人交增值税,是否享受免三项地税?
内容来源:未知 发布时间:2018-09-11 点击数:
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(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,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)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。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。
根据税务总局的文件规定,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(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),可以享受免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水利建设基金优惠政策。 国税交增值税不超过17000元的,是指一般纳税人,换算成营业收入是月收入不超过10万元,根据上述政策,可以享受免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水利建设基金优惠。
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在目前使用的"金三"征管系统中进行了统一设置,符合减免条件的会在系统中自动减免。